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发[1993]134号)。
4.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劳培司字[1996]58号)。
5.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1]20号)。
 
二、办理内容
(一)申请范围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民办培训学校。
中、高职院校、普通高校、个人,其他部门批办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不同职业(工种)的不同等级有不同的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三)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工鉴定需提供: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呈报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毕(结)业证书及复印件;取得过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明;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考核鉴定呈报表及自撰论文。
2.技术成果报告(总结)和工作业绩证明。
(四)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详见渝价[2006]128号 渝价[2007]373号文件
(六)办理程序
考核认证科(服务窗口)接收处理考生报名数据并开试题准备通知单→财务科(服务窗口)代收鉴定考核费→中心委派考评员提取试卷→考试完毕上报成绩数据→考核认证科(服务窗口)审核鉴定结果→打印证书(服务窗口)→证书验印(服务窗口)→证书发放(服务窗口)。
 
三、办理程序详解:
1、鉴定机构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在确定鉴定人数、职业、等级、时间等之后,填写该表并于考试前一个月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点将考生报名信息按标准格式制成《×年×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与合格人员登记表》,在统一鉴定考试前一个月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2、鉴定机构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由申请人鉴定的个人分别填写。
3、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结束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重庆市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名册》;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考试的考点在考试成绩评定结束以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单和证书号码。

4、将填写好的《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和《重庆市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名册》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盖章后,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并办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考试的考点将考生信息以及获得的成绩和证书号按标准格式制成《×年×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与合格人员登记表》,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盖章后,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并办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  更新时间:2007-10-08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