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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2006年下半年重庆市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技能人才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严格考评,各单位申报人员中有201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任职条件,991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条件,由我局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获得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评选市级技术能手和国家技术能手,其他福利待遇按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高技能人才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希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同时鼓励其他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学技术、比贡献,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2006年重庆市下半年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 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主题词:劳动 职业 资格 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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