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技鉴定指导中心关于
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队伍建设,提高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经研究拟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了解和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理论、技术和方法,达到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1.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训机构、企业、行业、职业教育院校等热爱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人员。
2.报名参加培训者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专业技术职务副高职称者可申报高级考评员。
3.取得考评员资格2年以上,继续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需换发考评员证卡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分为新训和复训两种类别。
新训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技能和考评现场观摩学习三部分内容。公共知识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职业标准、题库建设、考务管理和技能竞赛等内容;专业技能包括相关职业操作技能、考评技术等内容;观摩学习主要对鉴定考核过程进行现场观摩。
复训内容以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评价、技能竞赛技术点评、考评员现场点评、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新要求等为重点内容。
2.培训形式分专题讲座、考评现场观摩、考评现场点评、交流讨论和考核。
3.根据报名情况,分别按职业大类批次培训(如机械加工类、商业服务类等)。
四、报名事项
1.请报名人填写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自)荐表》,并附两寸照片2张,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单位签署意见并填写《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名册》。
2.报名时须将以上材料送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另将电子版报名汇总表发至邮箱。
3.报名人员需经审查合格后,按分批次培训通知要求参加培训。
4.报名时间:2009年3月16日~4月16日止。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4月下旬或5月上旬。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373号)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鉴定费用为400元/人,高级考评员培训鉴定费用为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不另外收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向 上
联系电话: 67622391、67622368(传真)。
邮 箱: cqostadd@163.com
附件: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自)荐表》.doc
2.《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名册》.doc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职业鉴定 考评员 培训 通知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